上市公司股票保全及处置程序

2020-07-0110:55:48 发表评论 2,689 views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对股东而言,股票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当与上市公司股东发生债务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对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和处置,是实现债权的有效手段。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如何对上市公司股票采取保全措施及处置程序。

本文所称股票,是指投资者在证券账户内记载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的保全

1.申请保全的流程:

对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冻结,需要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符合冻结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裁定对股票进行冻结,并由保全法官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冻结手续。

向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提交申请,且不保全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被保全人为股票的持有人或所有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股权采取冻结、拍卖措施时,被保全人和被执行人应当是股权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被冻结、拍卖股权的上市公司非依据法定程序确定为案件当事人或者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不得对其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

(3)申请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上市公司股票冻结的特殊性:

上市公司股票的保全与一般股权冻结相比,其特殊性在于:

(1)上市公司股票的冻结、划扣等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司法机关办理(在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也可以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办理时需遵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2)证券的冻结存在不可售冻结和可售冻结两种方式:

不可售冻结:即限制卖出冻结,是指证券被冻结后不得卖出的冻结方式。

可售冻结:即不限制卖出冻结,是指证券被冻结后准许卖出,同时对卖出所得的资金予以冻结的冻结方式。在可售冻结状态下,仅允许证券卖出,但限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非卖出交易行为。(B股不适用可售冻结,只能进行不可售冻结。)

上述两种不同的冻结方式在不同的处置方式中分别适用,采取任一冻结方式冻结的,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进行变更。冻结、轮候冻结期间,股票产生的孳息也一并冻结。

上市公司股票的处置

上市公司股票的处置也需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对上市公司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处置,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司法处置

满足下列条件后,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置: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债权;

2.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首轮冻结;

4.处置股票未质押。

法院可以选择拍卖、变卖,或在二级市场进行出售。在二级市场出售的,需先将冻结方式变更为可售冻结,此时股票仍是冻结状态,法院可在二级市场对冻结股票强制出售,出售后对卖出所得的资金继续予以冻结;法院选择拍卖、变卖的,可在拍卖、变卖成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直接办理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因通过此方式处置时股票不能存在质押,质押权人选择司法途径处置的,需先解除质押,方能完成强制出售或过户。

方案二:质押权人违约处置

除司法途径处置外,质押权人对违约债务人质押的股票也可以进行处置,处置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场内质押;

2.债务人违约;

3.合同中明确约定可处置;

3.质押权人进行处置;

4.处置时股票未被冻结。

满足上列条件的质押权人(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申请特别交易单元,证券公司向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违约处置指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状态后(此时质押未解除,但质押权人可进行处置),可对质押标的股票进行卖出处置。需注意的是,因此方式处置时,因涉及司法冻结的股票不可转托管至质押特别交易单元,质押权人对质押股票已申请司法冻结的,需先解除冻结。

为防范风险,解除冻结时,需要确保后续无轮候冻结。此时,如何查询股票的轮候冻结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为小编整理的股票轮候冻结查询方式:

股票质押权人进行质押物查询仅能显示冻结情况,无法显示轮候查封情况,实时准确的轮候冻结情况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

1.出质人证券查询:由出质人查询名下证券冻结情况。

2.司法查询:(1)法院法官前往中证登深圳柜台查询;(2)律师提交协助查询通知书或调查令等法律文书可查询(前往中证登深圳柜台)。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律师证)、协助查询通知书/调查令,列明:查询对象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查询证券账户号码(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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