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卖出标准

2020-12-3008:47:55 发表评论 1,716 views

结合这些年的实践操作,今天来总结下公司的卖出标准。这个卖出标准是指价值投资的角度而言的,投机操作不在此范围。

对于价值投资来说,我们介入一个标的的初心是为了得到公司的股权,买的是公司的一部分。在执行买入操作以前,是经过非常慎重的研究才决定买入的,买入公司股权后,是为了和企业一起成长,享受和企业一起成长的收益。

理论上来说,只要公司一直健康的运行,我们就不必执行卖出动作。因此,如果是要执行卖出动作,一定是这个前提发生了变化。

那么我们什么情况下要卖出?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呢?

根据多年的实践,和参考前人的投资经历,个人认为卖出的标准有这么几个:

一、认错

我们在研究企业的过程中,当初对企业发生了错判,也就是看错了。

我们在理解企业,研究企业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每个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或是由于偏见,或是由于能力,或是由于数据的不准确。在研究标的过程中,这些不足会对事实的真相造成一定的影响,使我们的研究结果偏离客观情况。

随着我们后续获得的信息增加,或者加强学习后,能力的提升,思考的深入,就有可能发现我们当初自己看错了。发现自己看错了,企业发展和我们预想的不一样,我们就要及时止错。错误决策的机会成本随时间的拖延是不断增加的。

二、企业当前的价值被极度高估

这个标准是从估值的角度而言,当前市场对公司的出价太过于离谱,远远高于其内在价值。

做么叫远远高于企业的内在价值?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按照乐观的增长率计算一个企业利润增速,假设十年后企业能够达到这个利润,然后按照乐观的PE来计算其价值,得出这个乐观市值数,和当前市值相比较,如果当前市值远超乐观市值,那么就是极度高估。

我们以贵州茅台为例,我们先不讨论现在茅台是否高估,假定认为茅台是合理价格。当前茅台的总市值为2.35万亿元,假设贵州茅台的增长率连续十年为20%(这个增长率对于茅台来说应该是很乐观的了),十年后,贵州茅台保持当前的PE不变,那么十年后的市值应该为2.35*1.2^10=14.5万亿。假如市场非常疯狂,把茅台的市值推向了14万亿,这就是极度高估了。对于这种情况,当然应该卖了。

一般高估的情况,对于优秀企业,是不要卖出的。优秀的企业,在一般高估的情况下,高成长性会让估值变得合理,或者出现利润的增长超过估值的增长这种情况。

在A股,真正要找到优秀的企业机率是很少的。如果说卖掉优秀的公司,去寻找下一个标的,如果找到的企业不是那么优秀,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同时也错失了真正的投资优秀公司的机会。

三、企业后续的基本面发生了长期的恶化

企业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有宏观层面的,比如说经济大环境,国家政策,行业环境,技术发展威胁现有技术等等。也有企业自身的决策因素。

我们在当初研究企业时,即使我们做到正确评估,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可能大幅偏离原来的轨道。比如说企业进行了毁灭价值的大型并购,比如说公司进行了恶性多元化,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这些情况都会对公司的内在价值造成影响,那么这个时候卖出是明智之举。

四、发现了比现有公司明显更好的投资机会

如果我们在持有一个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了比现有公司更明显的,更好的公司,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卖出现在的公司了。

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明显更好的公司。什么叫明显更好的公司?

这个判断标准仍然要回到公司的买入标准上来,比如说,我们发现的公司相比原来的公司具有更好成长空间,具有更深的护城河,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

这个更好,如果用数字直观来说,是至少好上一倍。如果说只有一丁点,那么就没有换标的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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