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组建营销公司会影响股民利益吗

2019-05-0722:37:19 发表评论 1,865 views

4月30日,茅台集团组建了营销公司,按照今天的说法要参与茅台酒的销售,重点是团购、商超,注册资本10亿元(很大了)与茅台股份公司的销售公司错位发展。假期间,很多投资者不淡定了,包括一些大V。说实话,作为有3K的小散,目前的信息出来,也是有点淡淡的不安。但是仔细想想,可能没有想想的那么大,甚至长远(10年)看,根本没有影响,能够实现大小股东共赢。抛砖引玉,说说自己的想法,今天营销公司的细节还没有出来,可能不一定正确,时间来检验吧。

我们作为小股东,一定要站在大股东的角度看问题,现代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关注点有三方面,一是环境,二是社会责任(或者当地社会利益)和公司治理(或者小股东利益),也就是ESG问题。作为茅台的当家人,集团领导应该会从这三个方面考虑,也只有从这三个方面考虑,才能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我们假设如果不组建营销公司,也就是多数小股东想想的把渠道利益全部留在股份公司,大股东会怎么样?

1、茅台没有动力继续扩产!可能很多股东会认为集团主要领导说的到2020年年产5.6万吨茅台,不会再增加。我觉得只要理顺了关系,完全可能增产。原因是目前说无法增产是有机高粱不足和茅台镇容量所限。大家想想,这会无法解决吗?高粱,贵州现在10万亩,完全可以继续扩大,要知道贵州是土地面积不小,而且地貌特征在广西和重庆也有相似的(喀斯特);茅台镇没有地方?现在茅台镇有200+小酒厂和1W+居民。如果关系理顺了,大家想想,这个是不是增长空间,事实上125期间有不少搬迁?大家想想,为何现在不做,原因是阻力太大。为何阻力大?说穿了就是利益分配问题。如果这个能够实现,大家的想想空间多大?

2、如果集团没有分到认为足够的利益,集团还有其他牌,比如习酒。习酒的工艺和茅台是完全一样的,仅仅是在茅台镇下游50Km,习酒的口感和茅台差不多,号称是最接近茅台的酒(窖藏1988哈)。习酒以前也一直想上市,但是苦于同业竞争问题无法在A股实现,还想过在H股,但是也没有实现。如果集团得到足够的利益,习酒有可能装入茅台,习酒也是超级优质资产,目前的销售利润率在30%(如果明年做到100亿元),而且价格是被集团严格限制在飞天的一半。如果集团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集团完全可以以习酒为依托,继续扩大,甚至习酒到茅台镇扩产。事实上,现在茅台王子酒的产地就是习酒镇,在习酒的上面(习酒沿着河谷,茅台王子酒在半山腰,茅台王子酒是201厂)。

小散可能会想,是不是可以股份公司来实现上述目标,大家想想ESG。大家更多思考的是G,有些环境成本、社会成本很难简单通过现金收购实现。实际上,在12-13五,扩产中,当地都有声音,觉得吃亏了。因此,集团要平衡各方面利益。那么现在组建营销公司,是不是一定会损害小散的利益。我觉得未必,关键看给营销公司的数量和价格。

大家担心一方面是渠道利润的丧失,另一方面是不提价。我们先看提价问题。如果维持969价格,只要给的量不超过总量60%,集团公司得不到超额收益,集团公司也没有动机不提价。原因是969到1499,有500价差,如果股份公司不提价,500差价*62%(集团股份)销售给其他公司(300元),集团损失了300元,而集团直销,只能产生500*60%(销量)等于300元好处,打平。因此,除非营销公司直销达到60%,才会导致公司没有提价的动机。

再看渠道利润,长期看即使有集团营销公司也会抹平。原因是,无论怎么扩产,茅台酒的产量总是有限的,总是不可以满足需求。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的收入增长要趋缓。由于刚才分析了,只有营销公司销量不超过总量的60%,大股东有动力继续提价。零售价的提升会随着收入的趋缓而提升越来越慢,而出厂价提升会更快,从而抹平差价(当然,我预计时间可能要20-30年)。

所以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给营销公司的量和价格,如果价格高于969,那么会跟乐观。如果量不是特别大,我们作为小股东更多关注零售价(或者一批价)和出厂价的价差。我乐观估计,大股东短期会平衡各方面利益,短期看,小股东利益会受损,股价短期会有压力。长期看,大股东会兼顾三方利益,实现三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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