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的两种市场成因

2020-12-1809:53:46 发表评论 800 views

股票就像商品,股票的流通数量就是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数量。股票的定价权,跟商品的定价权,原理是一样的。

商品是由生产商创造的,卖给消费者,生产商就是卖方,消费者就是买方。商品的定价就是生产商与消费者、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供需矛盾所取得的平衡的结果。它有两种方式:

一,通过市场上的好几家生产商的完全竞争,跟消费者之间取得的市场动态平衡,商品的市场价格在当前时期往往是不变的,而不同的生产商在市场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有两种行为倾向,即增大市场份额,卖出的商品数量更多,以及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商会在现实空间的各个区域、地段、商场占据售卖的位置,以取得销售的权力。多个生产商之间,有时候会出现市场价格战,降价销售商品,然而最终多个生产商之间还是默认、趋同、接受市场同一个价格,市场上能做的就是尽量降低生产成本。完全竞争的股票市场,

二,市场上的商品由一家生产商垄断生产,也就是说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只能由这一家生产商能够提供,于是就造成了市场垄断,垄断的生产商就具有了一定的提价、抬价的权力,消费者被动接受市场价格。

商品,具有特定的使用功能,所以被需要。股票,具有潜在的分红权,所以被需要。被需要,就有了市场交易,就有了股票与现金之间的互通有无。

股票的市场价格的形成,跟商品的市场价格形成,具有相同的原理,不同的是,股票是已经印发好了的商品,并在市场上流通。股票的生产商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向市场发行股票,发行完后,在一定的时期里股票的市场流通数量是不变的。

股票发行后,流通到市场上,被不同的人、群体等资金势力所需要,这些人是国家队、机构、游资、散户等,他们共同持有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分别在不同的时间选择卖出。

商品价格的成因,是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供需矛盾所决定,而股票价格的成因,不是股票的生产商即上市公司所决定,而是由股票的持有者与现金的持有者之间的市场供需矛盾所决定。国家队、机构、游资、散户等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既是股票的持有者,也是现金的持有者,他们对股票的供需矛盾决定了股票价格的形成。所谓供需矛盾,其实就是彼此之间的博弈。

生产商,是商品的持有者,它们跟商品的消费者发生着交换。
国家队、机构、游资、散户等是股票的持有者,它们跟市场上其他的没有持有股票的国家队、机构、游资、散户等发生着交换。

跟商品价格的成因一样,股票价格的市场成因也有两种,而且是相似的:

一,市场上流通的股票由好几个主力以及一群散户共同持有,这是完全竞争的。持有股票的市场参与者跟未持有股票的市场参与者之间,发生着互通有无的交换,并在供需矛盾平衡的条件下(博弈),产生了股票的市场价格。他们也有两种行为倾向,即降低持仓成本,并以相对高的价格尽量多的卖出手上持有的股票。有时候,也会有其中一个主力或大户会因为利润丰厚而砸盘、清仓,这时会对市场价格造成波动性影响,并需要一定的时间恢复市场价格的平衡。当然,也会出现市场几个主力同时缓慢拉抬股价,或者同时清仓、砸盘。这些都是市场当下的实际的问题,且不可预测,只能观察与应对。

二,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大部分已经被一个主力所持有,也即是说市场参与者所需要的股票,都在一个主力的手上,那么就发生了市场垄断。市场垄断的结果,就有两种,当事件或消息促发的时候,股价连续大涨,甚至连续涨停板,供不应求;或者该主力因为持有了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外面就减少了卖出股票的压力,所以能够用自己的资金拉抬股票。垄断,即一个主力坐庄。而第一种市场成因中,当多个主力心有默契的齐心协力,共同拉升时,则也可以相当于是一个主力坐庄。

不论是第一只市场成因还是第二种市场成因,生产商与消费者、买方与卖方,持股者与持币者之间的供需矛盾是根本,买卖、交易只是行为,而外界的条件变化也是必须的,这是外力,外缘。只有外界的条件变化了,才能发生供需矛盾的变化,于是才有了买卖的力量的变化,才有了价格的变化,才有了市场交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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